关于拟给予李金洪同学退学的公告
李金洪,男,学号: 2015441521,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2015级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达到退学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所在学院核查,拟给予李金洪同学退学处理。若该李金洪同学本人及家长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学院教务办联系,联系电话: 023-65023025。逾期将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重庆科技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