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结合材料科学系工作实际需要,参照重庆科技学院干部换届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选聘1名材料科学系副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上能够与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政保持一致,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3.有较强的为集体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执行能力强;
4.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状况,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表达沟通能力;
5.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岗位设置
材料科学系:副主任1名;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12月6-11日)
教师个人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设置报名并填写《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系(中心)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并于12月11日下午5:00前书面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崔晓亮。
2.民主测评(12月12日)
根据教师个人报名和民主推荐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学院联系材料科学系陈勇书记、蔡苇副院长作为考察人,工作人员为崔晓亮。
由系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材料科学系副主任民主推荐会。学院联系领导通报教师个人报名情况,由参会教师填写《材料科学系副主任民主推荐表》,推荐人选,由学院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并公布。
3.谈话考察(12月13日)
根据教师个人报名和民主推荐情况,学院联系领导与被推荐人选进行工作谈话;与系主任、支部书记和教师谈话。
4.拟定人选(12月19日)
考察组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
5.任前公示(12月19日)
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材料科学系副主任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正式任职(12月22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下发正式任职文件。
四、其他说明
1. 任期原则上为一届。
2.本通知内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5日